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校园安全制度(三)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2-11-01

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

1.学校所有电器设施,需要新装、改装和拆卸,或者拉接、拆卸用电线路的,必须事先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由总务处指派专业人员施工安装。不准任何人私拉乱接用电线路,私装乱拆用电设施、设备。


2.学校各教室、办公室、功能室等的主管人,或者使用者、管理员,即是本室的用电安全责任人,负有用电安全监督、检查的责任,及时发现用电线路、用电设备故障或用电安全隐患,应立即切断电源,并报告总务处处置。负责做好有关人员的用电安全教育工作,对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。用电安全责任人每学期与学校签定用电安全责任书,认真履行用电安全责任。


3.总务处主任对全校用电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.电工要定期对全校用电设施、设备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联系有关用电维修部门进行检修。


4.全校师生应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。对违反制度者,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事故责任人照价赔偿。


5.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建筑物防雷设施的检查、维护工作。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,定期联系有资质的防雷设施检测部门对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检测,有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消除安全隐患。


6.总务处接到电业局发出的停电通知,须在校内公示,并通知有关处室。


7.学校高压电房由电工负责,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,高压电配电室的每台电器均应建立档案,妥善保管,确保高低压电房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,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。